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7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49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开展了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含纳入管理的国家级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在各高校自主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课程类项目和拟结题的重大教学研究项目、集体类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2),高水平大学项目结果另行公布。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3828089,0551-62831852。

联系邮箱:ahgaozhijiaoyu@126.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育厅高教处904室(邮编:230061)。

附件1: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非课程类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公示.pdf 

附件2: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公示.pdf


                              安徽省教育厅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