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打造职业教育“四度” 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8-03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锚定类型定位、紧扣服务主线、深耕质量内涵、拓展辐射范围,持续推动职业教育人才供给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准对接。

  以体系筑基,类型发展凸显辨识度。形成政策支撑体系。通过出台《关于推动自治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系列配套政策,为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建设资源布局体系。积极统筹区域产业资源、地方教育资源、人才需求资源,打造适配区域发展的院校格局。目前,全区已形成3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为引领、33所高职院校为主体、166所中职学校为基础的发展布局,在校生达41.86万人。构建成长成才体系。畅通“中职—高职—本科”升学通道,28所高职院校开设499个五年制贯通专业,累计8500余名中职生、7.6万余名高职生实现本科阶段深造,衔接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同步推进职普融通试点与中小学生职业启蒙,开展活动7889项,覆盖学生14.2万名。

  以融合赋能,产教协同增强贡献度。打造融合发展支撑点。出台混合所有制办学支持政策,推出11项“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组合式激励政策,上线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匹配数字地图。建设53个职业教育集团,试点建设12个市域产教联合体、19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22个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121家。推动746家企业深度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形成“校地共生、校企共赢”生动格局。拓展专业建设服务面。紧跟产业升级转型需求,前瞻性调整专业设置,制定5年一周期的专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精研国家战略导向、自治区产业图谱和专业设置现状,编发自治区高职院校重点服务产业集群目录、鼓励增设专业清单和限制增设专业清单,引导专业设置调整迈入精细化、科学化轨道,五年累计调整专业布点1430个,年均调整率达9.31%。目前,全区开设专业508个、布点3071个,服务重点产业专业占比达80.4%。形成助力发展人才链。坚持靶向式为区域发展培养输送人才,实施“工匠班”培养计划,遴选30个自治区级“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项目,3所院校入围教育部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加强人才快速适配、精准输送,对接企业需求开设103个微专业和157门职业能力培训课程,推动在不同年级开展多样化“订单式”人才培养。全区职业院校共组建“订单班”1073个,在培学生3.5万人,在新能源、新型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五年累计培养超65万名技术技能人才。

  以质量铸魂,内涵建设提升显示度。提升德技并修质量。成立由11所中职学校和9所高职院校组成的中高职思政课建设协作组,深化中高职思政课一体化发展。广泛开展“技能成才、强国有我”“抓落实、促育人”“未来工匠”读书行动等活动,持续释放以文育人、以技赋能的叠加效应。提升办学条件质量。采取加大投入、调减计划、重点包联、靶向约谈、刚性压责等组合措施,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中高职达标率均实现超90%目标。通过遴选优质课程、打造职教“金师”等,137所职业院校完成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化建设标杆示范院校,3所首批国家“双高计划”院校通过终期评价,4所院校入选第二期“双高计划”。同步推进15所高水平高职、42所优质中职学校建设,特色品牌效应持续凸显。提升教学改革质量。深入实施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推进“课堂革命”,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区职业院校获评4个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9项全国教材奖。突出数字赋能,3所院校获评国家虚拟仿真示范基地,7所院校获评国家数字化标杆学校。

  以服务助力,拓展领域彰显美誉度。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营造终身学习浓厚氛围,自治区教育、科协等8部门联合遴选5个老年教育体验基地,依托职业院校建成92个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试点,全区按人均2元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发展。连续20年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累计获评国家级学习类荣誉52项,多项成果入选教育部典型推介项目;两市入选全国学习型城市网络城市,2所院校入选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单位;实现老年大学县域全覆盖,经常性参与活动老年人占比超20%。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育训并举”发展理念,依托职业院校建设14个乡村振兴学院、18个工匠学院,印发《关于大力开展养老托育家政服务领域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通知》,强化服务“一老一小”人才保障。实施“求学圆梦行动”,帮助5335名农牧民工、新业态劳动者提升学历和能力素质。整合多方资源,深化学校与行业企业的人才培养合作,建设产业工人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的标准体系,支持产业工人带薪学习。五年来,累计培训新型农牧民、下岗职工68.4万人次。服务学历提升需求。先后印发《内蒙古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学历继续教育管理,鼓励区内职业院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年检、年报工作,实现从规模化向规范化发展的转变。